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于珍(1881-1959),字济川,奉天(今辽宁)省铁岭县大青乡罗家房身村人。1906年8月被清政府选送去日本留学,入日本陆军士官学校步兵科第八期学习。1911年5月毕业回国后参加奉军。东北军第10师师长,安国军长10军军长。国民革命军东北行营参议,国民革命军陆军中将衔。
1 A' ~! X- W+ j 民主革命时期,历任奉天督军署参谋,奉天省警务处视察长,东三省特别警察总监处副处长兼全省保甲总公所总办等职。1914年后相继出任奉天陆军补习学堂监督,旋改任洮辽镇守使副官,后任陆军第29师参谋长,黑龙江督军署参谋长等职。1918年奉军在其发展过程中,军官逐渐形成两大派系,即以杨宇霆为首,于珍、姜登选、韩麟春等为骨干的日本士官派和以郭松龄为首的陆大派,陆大派有张学良的暗中支持。同年秋杨宇霆在徐树铮的位拢下,企图发展个人势力,利用奉军的名义,冒领了陆军部拔给的军款370万,扩编4个旅,被任命为旅长。张作霖知悉后,下令将徐、杨撤职,于珍等也被免职。1921年初张作霖复起用杨宇霆为东三省巡阅使署总参议,遂再次得到重用,历任东北军第10师师长、第6师师长,北平卫戍司令。
, ~7 N& E' m8 W" s 大革命时期,1925年秋奉军为对付冯玉祥,成立镇威军,下设6个方面军。张学良为第3方面军军团长,同时任命于珍为第6方面军副军团长,未到任。改任镇威军第8军副军长。这纯为杨宇霆从派系出发插手张学良军队的决定。1926年任安国军第10军军长。同年8月21日被北洋政府授予将军府珍威将军衔。1927年春安国军第3、4方面军进攻河南。在渡黄河时,总部突然下令将其率领的第10军由最后调到最前面,这是在杨宇霆主张下将第10军序列位置提前,以便使该部可以先行抢占河南地盘。占领开封后,由于轻敌麻痹,遭到靳云鹗部及米振标部的袭击,第10军不战而溃,因此被撤职,不久改任京绥方面检阅使。先后参加了两次直奉战争。
5 p0 T# v7 s6 h% M' i% a, e 土地革命战争时期,1928年秋铁岭县龙首山共和俱乐部筹款重修三清观塔,为之捐款现大洋100元,其名列于(重修铁岭龙首山三清观塔记)的碑阴,至今仍存于慈清寺西配殿大门北侧。1929年1月10日张学良枪杀杨宇霆、常荫槐。因受株连亦被削去兵权,委以东北边防司令长官公署高级参议。杨宇霆死后,杨家财产被杨生前的亲信私吞,遂多次向张学良据实汇报。张学良在得知其家产被亲信李景明、王子明私吞的情况后,将二人逮捕扣压。并令于珍与陈兴亚、臧士毅等人组成清理委员会,立案清查。最终将清查的60万银元加之房产执照等物一并归还杨家。1931年“九·一八”事变东北沦陷后,被日本侵略者逮捕,后多次放其出面维护治安,均遭拒绝。其家成为抗日者的避难处,多次掩护东北民众抗日救国会特派员黄宇宙,使黄宇宙在联系唐聚五抗日武装、促成临时辽宁省政府建立的过程中顺利地完成了使命。并力保被俘的辽宁义勇军第5军团司令高文斌,使其保释出狱。
$ g# m0 R$ t% [% Z" J s 抗日战争时期,1937年“七·七”事变后,遂搬迁到北平闲居。
7 E9 Z# F( I/ C' p' o 解放战争时期,1946年被国民政府任命为国民革命军东北行营参议,授予国民革命军陆军中将衔。2 ~7 B9 P5 a. X/ }: \9 `* n) ~
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,任辽宁省政治协商会议委员、常务委员。1956年以特邀委员身份参加了全国政协第二届委员会会议。1956年8月当选为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(简称民革)辽宁省第一届委员会委员。
# S- b: R8 s/ i" s/ ^ 1959年秋因患脑溢血病在北京逝世,终年78岁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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