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于定国公平断案,重塑西汉政府的公信力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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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2-4-3 08:07:45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本帖最后由 于老五 于 2012-4-3 08:27 AM 编辑

于定国公平断案,重塑西汉政府的公信力

于定国,字曼倩,在汉宣帝和汉元帝的时候官拜丞相。于定国出身断案世家,他的父亲于公就是地方上负责审判案件的官员,一生判案无数,非常公平,当地人为他设立生祠以示敬重。于公晚年,他们家里巷的大门坏了,于公说:“少高大闾门,令容驷马高盖车。我治狱多阴德,未尝有所冤,子孙必有兴者。”结果后来于定国官拜丞相,于定国之子于永娶了汉宣帝的女儿馆陶公主刘施,官拜御史大夫。

    于公判案带有传奇色彩。当时东海有一个女子,年轻守寡,侍候婆婆十多年,对婆婆非常好。她婆婆想让她出嫁,她不同意,婆婆不愿意拖累媳妇,自杀而死,她的小姑控告她杀死婆婆,被官吏屈打成招。于公认为这个女子侍候婆婆十多年,她的孝行名闻乡里,她没有理由杀人。太守不听,于公强行争辩,在堂上痛哭失声。在于公看来,错判好人死罪,这就是杀人放火,无论如何不能视而不见,第二天于公辞职而去。这个女子死后,郡中大旱三年,太守被免职。新任太守通过占卜知道这个女子的冤情,于公说:“孝妇不当死,前太守强断之,咎党在是乎?”于是太守杀牛祭祀,亲自在女子坟前祷告,表彰她的孝行,当天大雨倾盆,当年喜获丰收。

    于定国早年向其父于公学习审案断案,于公过世后,他担任狱史,后来升任御史中丞。汉昭帝死后,昌邑王刘贺即位,淫乱无德,于定国上书进谏。昌邑王被废,汉宣帝即位,所有曾经给昌邑王提过意见的官员全部被破格提拔,于定国任光禄大夫,很受重用,几年后,再次升迁为水衡都尉、廷尉。

    于定国这人很有理想,尽管已经年龄不小了,但是仍然勤奋好学,他知道如果要继续为官,光靠会审案断案是不行的,必须学习治国之道。于是于定国开始学习《春秋》,他虽为高官,但行弟子之礼,手执经卷,北面而侍,遇到懂得经术的人,不论对方多么穷困,一定要以礼相待,恩敬甚备,受到同学们的称赞。

    于定国审案断案,务求公平公正,哀鳏寡,恤孤独,疑罪从轻,慎重从事。人们说:“张释之为廷尉,天下无冤民;于定国为廷尉,民自以不冤。”于定国好喝酒,喝酒数石思维不乱,十冬腊月天寒地冻,他喝完酒审案,越发显得精明。于定国当廷尉十八年,升任御史大夫,后来升任丞相。

    于定国的成功一大半要归功于汉宣帝。汉宣帝是一个有为之君,他出身凄苦,深知民情,自己掌权后大力清除汉武帝时期的苛法乱政,他急需一个能够公平断案的廷尉,目的是重塑西汉政府公平公正的伟大形象,使人们重新认同西汉朝廷,增强西汉政府统治的合理性。于定国内心追求公平公正,愿意把这种公平公正象雨水一样洒落人间,他是汉宣帝不可多得的助手。

    但是,汉宣帝死后,汉元帝刘奭即位,他谁也信不过,逐步在朝臣之间制造矛盾,只是由于于定国熟悉政务才占据一点优势。后来,关东连年遭灾,流民入关,汉元帝把责任推给大臣们,于定国只好上书谢罪。后来,出现灾异,春霜夏寒,日光青黄,谁都知道这是皇帝本身出了问题,但是汉元帝再次把责任推到了大臣身上,于定国只好告病辞职,汉元帝假惺惺地规劝,但此时于定国已经看透汉元帝这个人了,坚决辞职回家。

    几年后,于定国死于家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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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2-10-28 18:49:42 | 显示全部楼层
于定国   (前111—前40年),字曼倩,系于公之子,西汉时东海郯(今山东郯城县)人。汉昭帝时为御史中丞,汉宣帝时为光禄大夫平尚书事,数年后擢升廷尉,直至官居丞相,封西平侯。
决狱断案,执法公正,量刑得当,时有“于定国为廷尉,民自以为不冤”的赞誉。汉宣帝甘露二年(前52年),于定国任御史大夫,次年任丞相,封西平侯。永光元年(前43年),因病辞官,汉元帝赐安车驷马还乡,72岁病卒,谥“安侯”。
  于定国少时从父学法,接受了于公的思想熏陶。于公死后,他继父任为县狱吏、郡决曹。由于他熟悉法律,治狱严谨,声誉渐高,补任廷尉史。因处理案件有才能,受到汉昭帝的器重。被调到京城,提升为侍御史、御史中丞。汉昭帝死后,昌邑王刘贺即位。刘贺是一个荒淫无道,不理朝政的昏君。于定国上书劝谏。刘贺只做了二十七天皇帝就被废掉。汉宣帝即位后,大将军霍光领尚书事。霍光上奏汉宣帝,凡谏昌邑王的都应提升官职。因此,于定国也就升为光禄大夫平尚书事,受到特别重用。几年后,又升为水衡都尉、廷尉,位列九卿之一。
西汉时,廷尉是掌管刑法的国家最高司法长官,凡郡国决狱有疑,皆由廷尉审核平决。在决狱断案中,于定国执法公正,量刑得当,有口皆碑。他做过县狱吏,郡决曹,对郡县情况十分熟悉,加上他明白文法,见多识广,因而办案明快,对一些疑难案件也是剖决如流。于定国善饮酒,多饮而不乱,堪称海量。寒冬腊月时,他总是先喝酒再审理案件。他喝了酒以后,不仅头脑依然很清醒,而且显得精神倍增。他一如当年于公,“决疑平法”影响极大。在决狱断案中,不管是当朝权贵,还是平民百姓,或是鳏寡孤独,只要案子有疑问,他都一视同仁,十分审慎的处理。他量刑时主张宽平,人们都感到他为廷尉,没有受冤屈之虑。他为廷尉十八年,朝野称颂,与汉文帝时的著名廷尉张释之齐名。当时有“张释之为廷尉,天下无冤民;于定国为廷尉,民自以为不冤”的赞誉。

  于定国身居高位,但为人谦虚好学。任廷尉后,坚持拜师学《春秋》,常常手捧经史,“北面备弟子礼”。对有真才实学的人,不分高贵卑贱,即“徒步往过,”也“皆与钧礼”这是难能可贵的。

  汉宣帝甘露二年(公元前52年),于定国做了御史大夫,位列三公。次年丞相黄霸死,于定国当了丞相,封西平侯。汉宣帝死后,太子刘爽即位,是为元帝,对于定国十分敬重。在处理国家政务中,于定国表现了较好的“民主”作风,“率常丞相议可”,他和御史大夫陈万年并位八年,“议论无所拂”,因而国家也较为安定。永光元年(公元前43年),于定国感到自己年事已高,体弱多病,适逢灾异,春霜夏寒,日青无光。于定国即以病辞官。汉元帝赐予安车驷马、黄金60斤还乡,72岁病卒,被谥曰“安侯”。

  于定国之子于永,以父任为侍中中郎将,汉成帝阳朔三年(公元前22年)任御史大夫,位列三公。次年,成帝想拜他为丞相,可正巧在这时候病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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