黑龙江省庆安县,与许多县一样,也是许多内地人迁入垦荒而形成的,不过庆安县最初却是以一个普通的垦荒农民而命名的县,这个人就是山东人于清。
查阅资料可知:庆安县,清代属呼兰城守尉辖地,后为呼兰副都统管辖。原名“于清窝堡”。清同治初年,山东农民于清携眷来此垦殖定居,渐成村落,称“于清窝堡”。
1882年2月(清光绪八年)改称“于清街”。1885年5月,黑龙江将军奏准,设置绥化厅治的同时,于于清街设分防经历,并取“于清”二字之谐音,以“吉庆有余”之意,定名“余庆街”,奏准设置县的建制,沿用街名,定名余庆县。1914年改为庆城县。1943年,庆城、铁骊两县正式合并,改为庆安县。
如今的庆安以生产大豆和水稻闻名全国,是全国粮食生产基地,是国家绿色食品A级水稻生产基地,享有“中国绿色食品之乡”的美誉,并构筑了以药、酒、米、木、建材五大产业为支撑的工业经济主体框架。
关于于清,《庆安县志》人物篇有记载如下:
于清,男,汉族,山东省登州府乳山县司马庄人。约生于1840年(卒年不详),是庆安县城所在地最早的定居者。
早在同治元年(1862年),由于连年的灾荒战乱,使冀、鲁等地的难民流离失所,被迫闯关东。于清与同乡数人流落到现黑龙江省双城县马家屯。之后,于清听说呼兰厅放荒招垦,便于同治二年(1863年)带领妻子迁到本地,开荒立户,成为当地的第一家定居户。此后,由冀、鲁等地流入的难民相继在附近落户定居。在于清居住的地方,人们称之为于清窝堡。
于清来此定居之初以务农为业,靠开荒种地来养家糊口,生活比较贫困。1882年,黑龙江省决定在于清窝堡处建街立镇,并将于清窝堡定名为于清街(即后来的余庆街)。于清街建成后,于清拥有西半部街基,顿时成为显赫一时的富户。于是自己建立了家庙,并在城外西南角圈了墓地。他还伙同胡家店老于家合资在今四小学处开了个永源兴杂货铺,另有1处油坊和1处烧锅。因于清不善经营,全家染上了吸鸦片的不良嗜好,又不幸失了一场大火,自此,于清家业衰落。不久,土地卖尽,穷途末路。清朝末年,破落的于清不得不把墓地卖给县衙门,后经改建成南花园。
于清一生共有5个子女,其中4个女儿、1个儿子,其子取名于金生。于金生先娶了绥化阎家烧锅的姑娘为妻,因其妻患精神病,未生子女。后又娶一寡妇,约在民国9年(1920 年)生一子。于清死后,他的子孙因家境没落,时常乞讨度日。在解放前离开庆安,流落他乡,不知所终。
有关于清来庆安县之前的事情,网上有文记述:于清是先到了双城的马家屯,落脚给本屯马姓的财主当长工。因其长相标致、干净利索、干活实在、有门道、从不藏奸,深受马财主的喜欢和赏识,马财主有个姑娘叫马丫,看到于清长得好,朴实,又能干,就相中了。慢慢地俩人就好上了。
后来这事儿让马财主知道了,可惜生米已煮成了熟饭,没办法,马财主为了面子,就让于清领着马丫离开本地去他乡谋生。正赶上呼兰厅放荒招垦,于清听到了消息,就领着媳妇马丫来到了现在的庆安这一带。至于这个说法的真伪,目前已无从考证了。
(图文整理:于振华、于欣荣,图文资料整理自网络,感谢原作者。如有错漏敬请谅解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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